《通知》指出,学生考试作弊不但不能达到考试的预期目的,而且违背考试公平、公正的原则。考试作弊虽然发生在个别学生身上,但任由这种现象蔓延下去,会败坏学校的风气,影响学生全面发展,损害教育的形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必须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对国家、对教育、对学生极端负责的态度,提高对学生考试作弊危害性的认识。
《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要建立考场巡查制度,学校的党委书记和校长要亲自到考场巡查,对于监考教师不到位、考场纪律松懈、学生考试作弊等问题要及时处理。如出现严重的考试违纪作弊现象,要追究学校领导的责任。
《通知》要求,各高等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对大学生进行以诚信教育为重点的思想道德教育。要使广大学生充分认识到,诚信是做人之根本,是维系社会基本秩序基础,也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重要保证。
《通知》还要求,各高等学校要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强化广大教师、学生对考试违纪作弊危害性的认识。要及时清除校内广告有关招聘“枪手”、推荐“枪手”之类的信息并进行追查。要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加强对考试过程的有效监控。
《通知》特别强调,要加强纪律,从严治考。各高等学校必须健全考试制度,严格考试纪律。考前要召开监考教师动员会,明确监考教师的具体工作任务和要求,增强监考教师在监考工作中的责任心。对于敢于负责、工作出色的监考教师要提出表扬,对于监考工作失职的教师要通报批评,严肃处理。要通过各种有效途径,使每一个学生对考试纪律、考试作弊后果有足够充分的了解和认识。对于考试作弊的学生、充当“枪手”替他人考试和雇佣“枪手”替考的作弊者要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