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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师生员工评选“全国道德模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9-05阅读次数:3962

各学院、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全国道德模范”评选活动已进入全国公示和投票评选阶段,为便于我校师生员工了解规则,规范投票,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精神,现就“全国道德模范”投票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投票时间    网络媒体投票时间从9月1日00:00至9月9日24:00.    二、投票范围    1、投票范围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类。    2、候选人代码由英文大写字母和阿拉伯数字组成,其中,字母A、B、C、D、E代表道德模范类别,数字(如01-66)代表候选人序号。如“全国道德模范”候选人阮文发老师,编号为D37。    三、投票方式    1、登录央视国际网站,或点击人民网、新华网、中国网、光明网、中国广播网、中国文明网等网站相关链接,进入“全国道德模范”评选专题栏目参加投票。        2、只能选择web网络投票或wap网络投票一种方式;每个IP地址限10人投票,每人对每类奖项限选10人,每位候选人限投1票,五类奖项合计不超过50票,否则无效。    3、投票时必须按要求填写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和省份,16岁以下学生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编号。填写错误、重复填写或者空白,选票无效。    四、其他要求    请各学院、各单位广泛发动,抓好落实,务必认真组织师生员工在有效投票时间内参与“全国道德模范”的评选。                                                   党委宣传部    学  生  处                                                                                                      校  工  会    校  团  委                                                                                                            二○○七年九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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