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各部门:
根据闽教研[2008]10号及英国上市公司官网365《关于在全校范围开展干部教师普法教育考试的通知》(福大人[2008]100号)文件要求,现将普法教育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对象:全院在编教职工(干部、教师)
二、考试时间:11月20日 下午3:00-5:00
三、考试地点:机械北楼 407
四、考试形式:开卷
届时,学校普法教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考场考试情况进行巡查,请教职工自觉遵守考场纪律。
考试结果将记入本人业务档案,作为干部和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缺考或考试不及格者,给予一次补考机会,补考仍然不合格的,一年内不得评优、晋级。
附件:
1. 教师普法考试试题.doc
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