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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度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8-12-31阅读次数:3994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省人事厅《关于做好2009年度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闽人办 〔2008〕134号)精神和我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做好2009年度我校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2009年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2009年1月5日至20日或2月2日至6日全省考生须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网址:www.fjpta.com),网上报名前请各位教职工详读省人事考试中心网的《职称外语网上报考流程》。现场网上报名时间为1月19日至20日或2月5日至2月6日(仅在省直报名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层省人事考试中心),1月5日至20日、2月2日至6日各报名点进行照片审核(每个工作日)。考试报名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二、语种和级别: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英语分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划分为A、B、C三个级别。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职称外语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职称外语C级考试。    三、考试用书:2009年度职称外语教材仍采用现场征订,征订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联系人:黄继武,联系电话:0591-87507553。    四、考试时间:2009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考试地点和具体事项见准考证。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限内上网下载打印本人准考证,逾期无法打印。    五、我校教职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通过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聘任,除符合闽人发[2002]152号、154号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闽人发[2004]145号规定1979年12月31日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含职业学校)学习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外,均应取得职称外语考试合格证书。                                                                                 校人事处                                                                               2009年12月22日附:                                   关于做好2009年度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                                              闽人办〔2008〕134号各设区市人事局,省直各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9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75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定于2009年3月29日上午9:00-11:00举行,请各地按《福建省2009年度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认真做好网上报名、照片审核等工作。  二、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英语分综合、理工、卫生三个类别,每个类别分A、B、C三个级别;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不分类别,只划分为A、B、C三个级别。  三、我省2009年度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级别选择及适用范围: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职称外语A级考试;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及参加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须参加职称外语B级考试;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须参加职称外语C级考试。  中央直属在闽单位人员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要求,由考生所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选定。  四、原国家人事部《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37号)中对放宽外语成绩要求或不参加职称外语考试的9种对象,可分别按照我省闽人发〔2002〕152号、154号和闽人发〔2004〕14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 申报经济、会计、新闻等20个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见附件2)。  2. 企业单位、设区市及以下所属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不含高校教师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除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外〉)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3. 高等学校教师,省属事业单位(不含工作地点在设区市及以下的省直垂直管理单位)的自然科研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农业技术人员、社会科研人员(不含从事中共党史、地方志、艺术研究工作的人员),省属卫生单位和三级乙等以上医院卫生技术人员(不含从事中医、中药、护理工作的人员),省属事业单位(不含中学、中等职业学校)的实验技术人员,申报评审相应系列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以及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国际商务师,按原有职称外语要求,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上述人员中,对于1979年12月31日前进入大中专院校(含职业学校)学习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不作必备条件。  4. 符合闽人发〔2002〕152、154号文件规定的免试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外语可免试。  5. 除免试人员外,对职称外语不作必备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时,用人单位可根据岗位工作需要设定外语要求。  6. 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或原全省职称外语(古汉语、医古文)考试,取得的合格证书(不含一年有效期的证书)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  五、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采用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2009年1月5日至20日、2月2日至6日全省考生须登录福建省人事考试中心网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网址:www.fjpta.com),现场报名时间为1月19日至20日、2月5日至6日(仅在省直报名点,福州市东大路36号福建人才大厦13层省人事考试中心),1月5日至20日、2月2日至6日各报名点进行照片审核(每个工作日)。考试报名费根据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六、2009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将视报名情况确定设区市考点。  七、职称外语考试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参考人数多,社会关注度高,各地各部门务必严格按照人事部令第3号和《专业技术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国人部发〔2007〕25号)的要求,切实加强考试管理和监督工作,确保职称外语考试顺利进行。  八、2009年度职称外语教材仍采用现场征订,征订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联系人:黄继武,联系电话:0591-87507553.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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