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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管理

关于清理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及结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4-18阅读次数:5064

 

根据省教育厅的通知,现就清理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及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开展2012年前立项(含2012年立项的)而未结题的社科研究项目进行清理工作。请相关负责人抓紧研究进度,务必于2014年前完成项目结题工作。省教育厅对于清理课题如有进一步的通知将另行发布。

2、从2014年起,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核工作将由原来的每年1次(年底)改为每年2次(上、下半年各1次)。上半年结题申报时间为330前,下半年申报时间为930前。

3、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资助项目(项目编号:××字样。

4、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审核要点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是否符合科研主要任务、是否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有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方面。

5、我院2014年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结题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3202014920。拟申请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于上述日期前将结题申报材料报送校社科处。结题申报材料包括:《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一式2份,以及正式发表的论文复印件2份,论文复印件附在《结题报告书》后一并装订。

6、各单位应认真做好本单位所承担的省教育厅社科研究项目的结题工作,保证课题研究工作能够按时保质地完成,特别是督促在本次清理范围内的项目负责人及时做好项目结题工作。

7、联系电话:83721027

附件: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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