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2017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闽教综〔2013〕27号)要求,现将省教育厅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结题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审核要点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是否符合科研主要任务、是否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有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方面。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行),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相关项目资助号。
3、此次采取纸质方式结题,不通过“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申报系统”网上平台。项目负责人的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两份需经所在系/部门审核后,系/部要在“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栏内签字、盖章。
二、具体操作
纸质结题材料提交。
1、纸质结题材料需提交一式两份,需包含结题报告、论文复印件、财务决算表三项内容(纸质结题材料按上述三项内容按从上到下的顺序装订成册)。其中论文复印件只需包括期刊封面、目录、文章所在页(含项目号标注页)。财务决算表两份均需是院财务部出具的盖红章的原件(不可使用彩色扫描打印件)。
2、纸质结题报告需经项目负责人签字,系/部在“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栏内签字、盖章。
3、纸质结题材料务必于2017年5月3日(周三)下班前统一报送院科研办,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潘馨 联系电话:83775659
附件:2017年度福建省中青年项目结题报告书+财务决算表.doc
院科研办
2017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