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处:
2019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已经开始(闽教办科〔2019〕4号)。现将省教育厅各类项目(一般项目、产学研项目、重点项目、高校杰青项目、高校新世纪人才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结题及变更申请要求
1、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审核要点主要包括:发表的论文是否符合科研主要任务、是否标注项目立项编号、有否存在弄虚作假等方面。
2、申请结题的项目,须至少在CN刊物上发表1篇论文(项目负责人须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行),会议论文必须被EI收录,否则不算,且所发表论文须标注相关项目资助号,均需正式发表,有录用通知的不行)。
3、此次采取纸质方式结题,项目负责人的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两份需经所在系/部门审核后,并在“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作出评价,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栏内签字、盖章后报院科研办。
4、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执行期统一按立项文件公布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三年)申请结题的,应在项目结题申请书后附上经院科研办审核盖章的延期申请报告;超过执行期截止时限一年以上申请结题的,延期申请报告应有明确、充分和必要的延期理由。
二、具体操作
纸质结题材料提交。
1、纸质结题材料需提交一式一份,需包含结题报告(含财务决算表)、延期申请报告(延期项目提交)、论文复印件三项内容(纸质结题材料按上述三项内容按从上到下的顺序装订成册)。其中论文复印件包括期刊封面、目录(论文所在行请用荧光笔划出)、论文正文所在页(项目号标注处请用荧光笔划出)。财务决算表均需财务处出具的盖红章的原件(不可使用彩色扫描打印件)。
2、纸质结题报告需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各系/部门在“院所意见(要求对项目实际完成的内容及应用前景做出评价,不能简单写同意验收)”栏内签字、盖系、部门章。
3、所有延期申请均需要项目负责人所在系/部门在院所意见处填写意见,系/部门领导签字、盖章。
4、纸质结题材料于2019年3月25日(周一)下班前报送院科研办,同时将结题项目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693216593@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莹 电话:0591-83721357 邮箱:693216593@qq.com
办公地址:北门行政楼一楼教务办公室
附件:1、结题汇总表.xls
英国正版365官方网站科研办
2019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