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202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此次申报我院将依托福大社科处进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1、申请人应具有承担基础研究课题或其他从事基础研究的经历;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已获得博士学位;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但未获得博士学位的,须提供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的推荐信,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在职攻读博士研究生学位的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项目,应当提供导师同意其申请项目并由导师签字的函件,说明申请项目与其学位论文的关系,承担项目后的工作时间和条件保证等,作为附件随纸质申请书一并报送。
2、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者,男性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35周岁[1986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女性限在受理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40周岁[1981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并且未曾获得该类项目的资助。
3、2020年已获得面上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重点项目、重大项目、重大研究计划项目(不包括集成项目和指导专家组调研项目)、联合基金项目(指同一名称联合基金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包括一年期项目)、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特殊说明的除外)、国家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制专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同类型项目。
4、2019年和2020年连续申请面上项目未获得资助(包括初审不予受理的项目)的申请人,2021年度不能作为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
5、为避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重复资助,特作如下规定:
(1)作为项目负责人近5年(2016年1月1日后)已经获得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但在当年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截止日(2021年3月20日)前,尚未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颁发的《结项证书》者,不能申请本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
已获得全国社科规划办颁发的《结项证书》且2021年作为申请人申报国家自然基金(G者头申请代码)项目者,须在以附件方式在线提交加盖依托单位法人公章的《结项证书》电子版扫描。
以前年度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曾经报送过《结项证书》材料的,本年度申请无须再次报送。
(2)已申请2021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的申请人,不得作为申请人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管理科学部项目。
6、为敦促申请人认真做好在研项目的研究工作,管理科学部对2019年度、2020年度(特别是2020年度)获得国家自然基金各类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2021年度再次提出的项目申请将予以从严掌握。
二、申报要求与进度安排
1、项目申请人可根据“通告”要求,认真阅读并遵照《2021年度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指南”中的“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改革举措”、“申请规定”中“一、申请条件与材料”和“二、限项申请规定”三部分内容需重点阅读, “指南”可登陆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 查阅)和相应类型项目的有关管理办法,按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项目申报系统相关操作可查阅“2021年度项目申请培训手册(申请人)”(详见附件1)。
2、项目申请人请登陆项目申报系统(网址:https://isisn.nsfc.gov.cn/)填写国家基金项目申请书。2021年各类项目申请书均采用在线方式填写。除了主持过、正在承担国家基金项目的负责人以及往年已获得在线申报帐号的申请人之外,准备申报2021年国家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请尽快联系院科研办办理申报帐号开通事宜。
4、填报项目申报有关材料时,项目申请人应按照基金委相关要求认真填写,具体可重点参照“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注意事项(2021年版)”(详见附件2)和各类项目“填报说明和撰写提纲”。填写项目申请书时,项目资金预算包含“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两部分,相关填报可参考“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详见附件3)。
5、项目申请人须在线提交电子版申请书(提交前可点击申请书填写页面上“填写检查”按钮对申请书进行检查),之后打印(务必确保提交后再下载正式pdf文档打印;打印申请书时,除了封面页和最后签字盖章页单面打印外,其余部分均要求双面打印)纸质版申请书一式1份。其他必须提交的附件材料应附在纸质版申请书后一并装订成册,纸质版申请书上的签字、合作单位盖章均需原件)提交给院科研办。电子版和纸质版申请书的内容和版本号应保持一致。
三、其它事项
1、按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相关要求,申报2021年国家基金项目时若有涉及到合作研究的(即:申请书简表中有填写合作单位的),需在项目申请书的“预算说明书”中说明是否有经费外拨以及外拨经费的额度。若有涉及到合作研究且有经费外拨的,均需签订合作研究协议(格式详见附件5)。请我校科研人员按照合作研究协议的格式撰写后打印出来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领导在委托代理人处签字后将合作研究协议报送到校社科处,校社科处将统一于2021年3月5日前每周二上午、周四上午受理盖章事宜。盖章时请多备一份合作协议书,以便校社科处留底之用。合作研究协议签订后无需上交基金委,项目申请人自己存档备查。
2、我校科研人员作为项目成员参与外单位科研人员主持申报的2021年国家基金项目时,如需在申请书上加盖我校公章,请科研人员亲自将申请书(申请书需经该项目我校所有参与人员签字)报送到校社科处,校社科处将统一于2021年3月5日前每周二上午、周四上午受理盖章事宜。盖章时请多备一份完整申请书(需要我校科研人员所在学院或单位在“签字盖章”页上盖章),以便校社科处留底之用。
3、项目申请人在项目申报系统中提交申请书前,请务必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再行提交。提交后,若发现相关内容确需退回修改的,请与校社科处联系。
4、校社科处联系方式:江老师,22865051,13509366348,电子邮箱:2772406030@qq.com。
四、我院工作安排:
时间 | 工作内容 |
截止2021年2月21日 | 项目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包括申请书pdf文档、项目申报清单的电子版)至693216593@qq.com |
2021年2月22日-2021年3月3日 |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并反馈评审结果和修改意见,项目申请人根据评审意见完善申报材料 |
2021年3月4日下午16点前 | 被推荐的项目申请人参照本通知第二条第5点完成申报步骤。 |
2021年3月5日12点前 | 被推荐的项目申请人提交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 |
请各申报人按时上报申报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院科研办联系方式:周老师,83721357,6932165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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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