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各部门:
根据闽教科〔2020〕8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1年度上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工作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2016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6-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本次结题工作原则上不受理2016年以前立项项目的结题申请。
2、本次结题无需提交纸质材料。须报送的电子材料有:(1)结题汇总表(excel文档),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2)结题报告书(word文档),以“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3)佐证材料扫描件(PDF文档),包括财务决算表、论文及其他材料(如专利等)。以上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并发送至邮箱693216593@qq.com。结题汇总表与结题报告书可由通知附件下载。
3、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4、结题材料应于2021年5月19日前报送院科研办。
科研办公室:周莹,693216593@qq.com,0591-83721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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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