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机关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闽教思[2021] 18号文件,我院决定开展组织2021年度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立项和下半年结题工作,各相关单应积极组织老师参与项目申报。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立项申报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指项目负责人,下同)须为我省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具有独立开展科研工作的能力,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女性科技人才可放宽至43周岁)。
2.每个申请人最多只能申报1个项目,已承担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符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其它申报条件。
(二)支持方向
项目应具有一定学术价值,具备创新性和研究基础;优先支持有利于提升学校科研创新能力、有一定转化前景、服务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科技类项目;加强学科交叉与融合,优先支持跨学科、跨领域的联合项目;突出项目与平台、团队的有机结合,优先支持以学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的项目。
(三)立项程序
采取“个人申报、学校评审推荐、省厅审核立项”的方式进行立项。学院负责组织本院项目的申报和评审,对项目进行排序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四)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申报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报送材料包括:《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报推荐汇总表》(EXCEL电子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申请书》(WORD电子版)。初级职称申请人申报的项目,应在申请书中附上一位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二、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下半年结题
(一)项目管理
已到期或符合结题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包括2017年及之后立项的科技类、2017-2018年立项的社科类项目),按照《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结题工作。对2016年及以前立项的项目予以终止执行,不再接收项目结题申请。
(二)申报方式
本次项目结题采取电子化方式进行,结题材料包括:1.《2021年下半年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科技类)结题汇总表》(EXCEL电子版),《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结题报告书》(WORD电子版),佐证材料(每个项目1份,PDF扫描版)。
2.每个项目请建立文件夹,并按照“项目编号+负责人姓名”的规则命名文件夹。一个项目的结题报告书和佐证材料应置于同一文件夹内。因各专项结题要求不同,结题报告书封面及结题汇总表相关栏目均应标明项目所属专项,否则一律按非专项结题要求予以审核。
(二)每位申请者限报1个项目,申报电子版材料截至2021年11月10日发送至指定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莹,电话:0591-8721357,邮箱:69321659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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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