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21
各系,机关各部门、各单位:接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通知,现将我院省教育规划常规课题2023年度结题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结题要求1.凡省教育科学规划办2021年批准立项的常规课题和往年在研未结项的常规课题,符合结题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本次结题。2.课题若有重要变更的,须在中期检查前提交加盖公章的课题重要变更表。3.报送的课题组成员以14人(不含课题负责人)为限,课题组成员排名顺序在各课题组按贡献大小自行排序的基础上,由省教育科学规划办予以认定。若课题中期前无变更,则课题组成员排名排序须与课题申报时一致;若课题中期前有变更,则课题组成员排名排序按照变更后填写。4.因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须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邮箱提交加盖公章的延期申请表扫描件以及延期结题汇总表,无需邮寄材料。2021年立项的常规课题若未申请结题,须填写延期结题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5.若有客观原因无法结题的,或因故已经事实终止研究的,须向省教育科学规划办邮箱提交加盖公章的书面情况说明或课题研究终止报告。二、结题程序1.课题组完成全部研究工作后,按要求准备结题材料。请确保书面材料各处信息一致,书面、电子材料信息一致,信息不一